資
格 |
參加球會必須是社團註冊團體;及
參賽球員必須是乒總註冊球員及該球會註冊球員;及
參賽球員年齡必須是 12 歲或以下之男女球員
(1997年或以後出生)。 |
球員轉會 |
在聯賽季度內,曾參加球會盃聯賽之球員不得轉會;
球員在不同賽季如有轉會,須同時向原屬球會及乒總遞交球員轉會資料。 |
賽 制 |
以男女混合團體進行主、客場循環賽,混合團體賽採用5場單打(3男單2女單)
及2場雙打(1男雙1女雙)對賽。 |
比賽次序 |
男單、女單、男雙、女雙、男單、女單、男單。(每一位球員最多只能參加一單打及一雙打比賽) |
計 分 |
每一對賽團體必須完成7場賽事,每勝1場得2分、負者得1分、棄權0分。 |
報名人數 |
每一球會 限報一隊 及 球員 不能少於 3男 2女。 |
主場要求條件 |
1. 球會必須各自安排比賽場地
2. 比賽場地 不能少於兩張檯,及活動空間不能少於9米 × 5米。 |
比賽場地 |
在球會指定場地作主客場比賽 |
比賽規則 |
每場5局3勝,每局11分;
賽事進行中,凡有爭議球一律判以重發球處理;及
最終判決由當日雙方賽事監督協商處理。 |